一、上图均属航空禁运物品
常见的物品如:酒精成分超过24%的饮品,电池,含有锂电池的产品,较大磁铁的产品(如音响),易燃类的化妆品(如香水,指甲油,染发剂,喷雾,胡须水等,压缩气体等。
二、其它禁止和限制寄递的物品:
(1) 爆炸性、易燃性、腐蚀性、毒性、强酸碱性和放射性的各种危险物品,如雷管、出版社出版的化学危险品实用手册中的化工产品;
(2) 麻醉药物和精神物品,如鸦片、吗啡、可卡因(高根)等;国家法令禁止流通或34制的兽骨等;
(3) 容易腐烂的物品、各种活的动物(如鲜鱼、鲜肉等);
(4) 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,如尸骨(包括已焚化的尸骨)、未经硝制的兽皮、未经药制的兽骨等;
(5) 反动报刊、书籍、窗口或者淫秽物品等;
(6) 如交寄的化工产品未列入化学危险品实用手册中的,必须提供地市面上相关鉴定部门必须对鉴定结果负责。
三、国家禁止进、出口(境)物品
1、禁止进境的物品:
(1) 各种武器、弹药、仿真武器及爆炸物品;
(2) 仿造的货币及仿造的有价证券等;
(3) 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、胶卷、照片、唱片、影片、录音带、激光视盘、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他物品;
(4) 各种烈性毒药;
(5) 鸦片、吗啡、海洛英、大麻及其它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、精神药物;
(6) 带有危险性病菌、害虫及其它有害生物的动物、植物及其它产品;
(7) 有碍人畜健康的来自疫区的及其它能传播疾病的食品、药品或其它物品。
2、禁止出境的所有物品;
(1) 列入禁止进境范围的所有物品;
(2) 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手稿、印刷品、胶卷、照片、唱片、影片、录音带、激光视盘、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他物品;
(3) 珍贵文物及其它禁止出境的文物;
(4) 濒临的和珍贵的动物、植物(均含标本)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。
四、国家禁止携带、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:
(1) 动物及动物产品类 活动物(犬、猫除外[2]),包括所有的哺乳动物、鸟类、鱼类、两栖类、爬行类、昆虫类和其他无脊椎动物,动物遗传物质。(生或熟)肉类(含脏器类)及其制品;水生动物产品。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,包括生奶、鲜奶、酸奶,液体奶,动物源性的奶油、黄油、奶酪等奶类产品。蛋及其制品,包括鲜蛋、皮蛋、咸蛋、蛋液、蛋壳、蛋黄酱等蛋源产品。燕窝(罐头装燕窝除外)。油脂类,皮张、毛类,蹄、骨、角类及其制品。动物源性饲料(含肉粉、骨粉、鱼粉、乳清粉、血粉等单一饲料)、动物源性中药材、动物源性肥料。
(2) 植物及植物产品类 新鲜水果、蔬菜。 烟叶(不含烟丝)。种子(苗)、苗木及其他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材料。有机栽培介质。
(3) 其他检疫物类 菌种、毒种等动植物病原体,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,细胞、器官组织、血液及其制品等生物材料。 土壤。转基因生物材料。国家禁止进境的其他动植物、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。